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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篇硕士论文“不合格”,同门论文将被重点抽查!
发布时间:2020-11-11 14:22:59

11月9日,湖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公布2019年湖南省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抽样检查通讯评议结果的通知》,此次抽查发现32篇硕士学位论文“不合格”。

《通知》要求,相关培养单位要对其所属学科和指导教师培养的研究生质量进行重点监控,省教育厅下一年度将继续抽检该导师指导的学位论文




原文如下:


关于公布2019年湖南省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抽样检查通讯评议结果的通知



有关学位授予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位授予质量监督,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印发<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的通知》(学位〔2014〕5号)精神,省教育厅对有关学位授予单位2018-2019学年度授予学位的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进行了随机抽样检查。所有抽检论文均送往省外同行专家进行了“双盲”通讯评议。现将硕士学位论文通讯评议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讯评议结果是学位论文质量的一个客观评价,是各单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体现。各单位要将学位论文抽检通讯评议结果尽快告知相关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

二、各单位的研究生教育要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认真探讨如何有效地加强导师队伍建设,提高导师指导水平,强化导师责任意识,合理确定导师指导研究生的数量,确保培养质量。

三、对此次通讯评议结果中有“不合格”评价等次(3位通讯评议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价结论为“不合格”)的32篇硕士学位论文,相关培养单位要对其所属学科和指导教师培养的研究生质量进行重点监控,省教育厅下一年度将继续抽检该导师指导的学位论文。对被评为“存在问题”(3位通讯评议专家中有2位及以上专家评价结论为“不合格”或者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加送了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2位复评专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10篇硕士学位论文,请有关培养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连续2年均有“存在问题学位论文”,且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学位授予单位,我厅将进行约谈。

四、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工作是我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一项常规性工作,请各培养单位认真分析学位论文抽检结果,根据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并落实学位论文质量监控和提高质量的具体措施,严把学位授予质量关。


附件:关于公布2019年湖南省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抽样检查通讯评议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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